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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在中国是否可以合法:同性恋婚姻合法一直空白

同性恋在中国是否可以合法:同性恋婚姻合法一直空白

同性恋在中国是否可以合法:同性恋婚姻合法一直空白

为什么中国对同性恋婚姻合法的立法一直是空白?看下面为你分析,中国同性恋为什么一直不合法。尽管曾有教授从2001年就开始提同性婚姻合法化了,但她本人并非人大代表,也不是全国政协委员,到2015年3月为止,据我所知,还没有任何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全国人大或政协会议上正式提交过《同性婚姻提案》,都只是停留在媒体倡导的层面。按照规定,一个人大代表提交提案后,需要30个代表签名才能成为议案,否则,也不会被人大讨论。现阶段,连一个愿意提交的人大代表都找不到,更别提找30个人大代表签名了。同性恋亲友会的一位家长是省级人大代表,他说今年当地召开的人大会上,他发言说想要提关注同性恋人群的生活状态的提案,然后,领导就找他谈话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

同性恋在中国是否可以合法:同性恋婚姻合法一直空白

一、民意是基础

中国民众对同性婚姻的支持率还很低。2014年的民调显示,中国普通民众支持同性婚姻的只占21%,这虽然比5年前提高了5个百分点,但政府要推动同性婚姻合法化,也需要看民意的基础,像同性婚姻这种有争议的法律,如果民众中不是超过一大半的人支持,很难想象政府会有动力去做。就算想要超过一半的人支持,也差得很远。美国的情况可能值得借鉴,在2008年时,民调显示,美国反对同性婚姻的比支持同性婚姻的多3-4个百分点,而到了2012年,支持同性婚姻的上升了几个百分点,已经占了多数。到了2015年,调查显示,支持同性婚姻的开始占到58%左右。政治家往往是顺应明意,在今年6月,美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了。

二、选票不够成立法的推动力

在西方,很多政治家想要获得同性恋者的选票,因为同性恋人群和他们的亲友是大票仓,不支持同性恋,可能会失掉相当多的票数,也许会输掉整个选举,奥巴马的捐助人有17%是同性恋者,可以想象,同性恋社群有多么重要。所以,西方政治家热衷于积极表态,并参与支持同性恋平等权益,我并不是说他们不是发自内心的支持,而是想强调选票在推动权利这个过程中的重要性。在中国,不需要考虑选票的问题,这一点不解释,你懂的。

三、除了民众和政,治家还没有准备好

我认为同性恋社群本身也没有准备好。现在,中国的同性恋者向父母出柜的不足2%,只有21%的人受访时说,他们认识的朋友和亲人中有同性恋者,而在美国,87%的人说他们认识的朋友和亲人中有同性恋者。熟悉的人是同性恋,有利于民众了解和支持同性恋的权利。也就是说,当前,大多数同性恋者还躲藏在柜子里,同性恋可见度非常低,要争取平等权利,需要改变更多人的态度。同性恋社群需要先行动起来,更多人站出来,帮助公众了解,才可能获得支持。

一方面领导有更多棘手的事情待解决,另一方面,同性恋社群本身也不够积极,在我看来,100多万失独家庭发出的声音都要比5000万同性恋者要大的多。这样的状况,也就只能耐心等待了。

一句话,要推动同性婚姻,现阶段,天时、地利、人和一样也不具备。

尽管不论国外还是国内的各界人士都在关注中国同性恋的处境,国内同性恋合法化短期也是不能做到的。未来同性恋者的队伍还会更加庞大,将引起更多人的关注与讨论。相信同性恋者只要坚持,大家只要正视这个群体,一定可以推动同性恋婚姻,填补法律上有关同性恋权利的空白,让同性恋也可以毫无芥蒂的出现在阳光下!

给大家讲一下同性婚姻合法化在中国行不通的四大原因吧!

同性恋在中国是否可以合法:同性恋婚姻合法一直空白 第2张

一、同性婚姻合法化破坏了男女结合的中国传统伦理

婚姻是文明社会里最基本的单位,是社会伦理的重要体现。世界各国不管信仰如何,长期以来人们都遵循着一男一女互相结合的婚姻定义。五大法学家之一的莫德斯体努斯对婚姻所下的定义称:“婚姻是一夫一妻的终身结合,神事和人事的共同关系”;优帝《法学纲要》称“婚姻是一男一女以永续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 同时,很多国家的婚姻法都规定了合法婚姻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一男一女之间的结合,例如,美国众议院于1996年7月通过的《“捍卫婚姻法”法案》上规定的婚姻概念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结合”。而《 葡萄牙民法典》第1577 条则规定:“婚姻是两个异性的人之间根据本法典的规定,意在以完全共同生活的方式建立家庭而订立的合同。” 由此可见,从婚姻伦理是从人类的自然属性出发的,是男女两性的自然生理的结合。一个的合法婚姻首先应该肯定婚姻的自然属性,如两性的生理差别、性的本能和种族的繁衍等,这是婚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特征。

回归到中国社会,从古至今中华民族都是在男女结合的婚姻制度下繁衍的。对于婚姻,《白虎通》的解释说:“婚姻者何谓,昏时行礼,故曰婚,妇人因夫而成,故曰姻。”《礼记经解》说:“男曰婚,女曰姻。”《尔雅释亲》则说:“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 由此可见,同性相吸,异性相斥,阴阳相调,是中国传统的哲学观念,很大程度上说,中国对于婚姻伦理的重视是中华民族得以世世代代繁衍不息,历尽千古而文明不断的重要因素。中国人长期认可的婚姻关系是指男女通过结婚所形成的夫妻关系,是两性关系的结合,是中华民族对性的完美表达。

笔者认为,法律的规定代表着的对某一种行为或现象的社会评价,而立法则会对一个国家和民族的观念产生最根本性的影响。中国的婚姻观念和家庭伦理与同性恋者的权利保护到底孰轻孰重,从利益衡量的角度来说,肯定是婚姻伦理更为重要。因为同性恋者的权利不一定要通过法律来保护,但传统的婚姻伦理一旦被否定,会破坏男女相配、繁衍种族的自然法则,抹杀了传统观念中阴阳两性之间质的差别,从根本上影响中国传统家庭的和谐、互补与满足,后果难以设想。

二、同性婚姻合法化破坏了中国家庭传宗接代的基本功能。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指出:“婚姻关系实质上是伦理关系。以前大多数自然法的著述,只是从肉体方面,从婚姻的自然属性方面来看待婚姻,因此,它只被看成一种性的关系,而通往婚姻其他道路一直都被阻塞。” 正如黑格尔所说,婚姻不单单只是关注性的关系和自然属性,还应该考虑其他因素。笔者认为,婚姻家庭有着鲜明的伦理性和民族特色,与一个国家的历史、传统、文化,与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审美趣味等都密切相关。因此,中国的同性婚姻问题首先不能回避的是中国家庭传宗接代的基本功能。

罗马法学家莫蒂迪斯蒂努斯指出:“婚姻者,乃一夫一妻之终身结合,目的在于生男育女,继血统,承祭祀。” 美国家庭研究理事会的康妮?马基在接受有线新闻网的采访时表示:“几千年以来,人类文化都是将婚姻视为男女间的结合,其目的在于抚养孩子。” 家庭的基本功能是繁衍后代,《礼记昏义》中说:“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在论及婚姻的本质时就曾经指出:“婚姻是人为的仪式,用以结合男女为夫妇,在社会承认下,约定以永久共处的方式来共同担负抚育子女的责任。”传宗接代,是中国家庭的重要功能。

同性恋在中国是否可以合法:同性恋婚姻合法一直空白 第3张

有学者在农村调查中发现能够接受子女为同性恋的仅为8. 1% , 而不能接受的占到91.89%. 这样的数字与欧美国家动辄过半的同性恋支持率相差甚远。早在2002年,李银河教授就指出,中国的同性恋者和西方的最大区别就是大多数人会选择与异性结婚, 这种状况依然存在。智行基金会在对2600多名同性恋者的问卷调查中显示,57. 3% 的同性恋者已经或将要接受异性婚姻,只有25. 0%的同性恋者表示一定不会结婚。这也说明了在计划生育的今天,正常的婚姻承载一个家族传宗接代的愿望。

笔者认为,婚姻是养育子女、繁殖后代、实现人类自身再生产的单元。同性婚姻不能确保人类的传宗接代。虽然如今可以通过人工授精等高科技手段,实现生育子女的目的,但过于依赖物质化,无法体现生育的人文价值,从现实意义上讲,?很难获得中华民族的认可。虽然,社会大众对同性恋产生了普遍的宽容, 但在广大农村、中小城市、甚至在大城市传统婚姻传宗接代、生儿育女的观念仍然相当浓烈。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诉求的出现, 并不表明中国传统婚姻观念已经发生巨大的变革。法律尤其是婚姻家庭法是一国传统伦理道德和传统文化沉积的产物,如果什么样的自愿结合都可以成为“婚姻”的话,婚姻制度很可能随之瓦解,无论你是否愿意承认,婚姻制度本身并不是一个完全“私人的东西”,他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法律当然需要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然而法律绝不是立法者意志和理性化的产物, 立法者对一国传统与国情的视而不见,必然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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